(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嘉兴公安: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3年第2期)
为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经研究,决定新增14处城市快速路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3月1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②“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③“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④“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的”;⑤“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⑥“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⑦“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3月9日
来源:嘉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