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很轻松,打打电话就行了。”
“这份工作很简单,有话术本,轻轻松松挣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需要学历,低门槛,高收入!”
“拉人入群就行了,每拉一个人都可以提成,钱来得快得很!”
当有人向你提出这样“令人心动的offer”时,你需要警惕!因为这大概率是电信诈骗犯罪中黑灰产业链的一环——引流,市民一旦参与其中,就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并将受到法律严惩。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近日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例:2022年5月,田某某从其朋友耿某(另案处理)处了解到拨打电话以“引流获利”的信息,便联系了提供被引流人电话号码的上家“阿K”。从2022年5月至同年6月27日,田某某陆续邀约何某、袁某某、杨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等人从事“拨打电话引流”的诈骗活动。
具体方式为,田某某、何某、袁某某、杨某等人通过拨打上家耿某等人提供的电话号码,按照话术本模板,冒充某招聘网站或游戏公司工作人员,以介绍工作或推广游戏为由,诱骗有求职需求的被引流人员进入上游诈骗分子组建的“QQ群”,每成功拉入一人进群便可从耿某处获利18至20元不等的报酬。
经核实,几名被告人拨打的诈骗电话达1972人次,并成功将2名被害人拉至诈骗QQ群,致使其被电信网络诈骗50680元。
双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某、何某、袁某某伙同杨某等人,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按照上家的要求拨打诈骗电话,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且拨打的诈骗电话达1972人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双流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田某某、何某、袁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对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处查扣的手机,依法予以没收;对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双流法院法官周跃提醒,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为诈骗分子“引流”被判刑的案件,该案的审理体现了人民法院全面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立场和决心,也警示公众切不可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底线。
周跃介绍,生活中,求职人员在接到所谓招聘网站客服的电话时,有些人便会放松警惕,从而被引导进入电诈聊天群,一旦进群,就属于“精准”养“韭菜”,成为电诈团伙案板上的“鱼肉”。
目前电信诈骗犯罪的分工日益精细化,催生了专门的“引流”人员,这些人员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面对面扫码关注等方式,发送诱导性信息,利用专门话术引导被害人加入犯罪分子的微信群、QQ群或下载指定APP,后期由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对被害人实施“精准”诈骗。大部分做“引流”的人员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后期均由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对被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自己并未直接参与诈骗活动,殊不知其“引流”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严惩!
周跃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仔细甄别网络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特别是遇到要求出借、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一定要果断拒绝,切勿因为蝇头小利而选择铤而走险,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积极配合调查;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时刻警惕各种诱饵,遇到邀请进群、动动手指就能免费领取礼品获得报酬等情况,请高度警惕,避免掉入诈骗分子预设的陷阱中;如遇可疑情形或者疑似被骗,请及时保存好证据并报警。